根據工作需要,響水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公告所稱的警務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18-35周歲,高中及以上學歷。符合報考崗位的要求;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志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精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其他不宜從事公安輔助工作的情形;
4、優先條件。同等條件下,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配偶以及子女、退役士兵、警察類院校畢業生優先。
(二)崗位條件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此次招聘實行線上報名,應聘人員于2023年12月21日前將報名表電子檔、學歷畢業證書、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征信報告影印件發郵箱:xsgafj@163.com
(二)體能測試。
12月22日在警校(縣公安局院內)操場舉行,測試前需查驗身份證。
(三)面試。
12月23日9:00在縣公安局警校教室舉行。面試前將報名表、學歷畢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和近期免冠證件2寸照片2張,以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征信報告交工作人員。
(四)體檢。
12月25日,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
由用人單位對擬用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考察,不符合條件的不予錄用??疾熘饕獙疾鞂ο蟮馁Y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務素質與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工作能力等情況。
(六)錄用。
政審合格后確定聘用對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后,由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報考者應保持通信暢通,以便接收信息,無法聯系或不按要求回復,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交的個人材料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有弄虛作假或欺騙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已經聘用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
0515-89665022
對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的,5年內不得報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
招聘咨詢電話:
巡特警大隊 15851100692(劉警官)
治安大隊 13584792399(蔡警官)
工作專班 13705119545(陳警官)
刑警大隊 15949135688(顧警官)
出入境大隊 13962010321(奈警官)
情指中心 19850961988(陳警官)
城東派出所 18861902233(王警官)
城西派出所 13962019191(郭警官)
黃海派出所 18861909110(張警官)
南河派出所 15151010504(王警官)
黃圩派出所 18361137555(朱警官)
大有派出所 18761222951(張警官)
運河派出所 13814366068(田警官)
政治處 19952935093(李警官)
報名聯系人:
0515-89665095(杜女士)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我縣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結束后,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在崗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水平,繳納“五險一金”,按規定發放服裝,進入單位工作首月扣發1000元服裝費,工作滿一年后返還。
附件:報名表